“城”事好办|共享电单车咋了?

自2020年12月开始,泰和县城区全面禁止三轮黄包车,引入城市共享电单车以填补市民出行便捷最后一公里,泰和县城区交通便利性大幅提高。最近,城区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负责人却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被泰和县城管局执法人员约谈了。

约谈的主要原因是:

1、个别共享电单车停车点位设置不合理;

2、还车电子栅栏设置范围过大,造成不到点位也能还车,造成共享电单车停放混乱;

3、市民随意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单车收集不及时;

4、部分受损共享电单车更换不及时;

以上问题既影响了市民出行,又影响了泰和县城区市容。

约谈会上,泰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负责人要求各共享电单车运营商对以上问题限期改正,完善措施,实现常态高效管理,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城管执法人员将严格管理,依法处置。

温馨提示:

在使用共享电单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服务条款,用车完毕一定要停放到停车框格内,否则会产生二次拖车费用。行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用车过程中遇其他故障或问题及时咨询服务企业。

优驱负责人(潘):15170537053

美团负责人(宋):18779651413

作者:赖厚顺

一级审核:肖辅焜、肖成德

二级审核:古晓鸣

三级审核: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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